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
湖北省科技成果評價認定流程、費用及有關內容
湖北省科技成果評價認定有關內容如下,湖北省的企業(yè)單位可以簡單了解一下,對于科技成果評價認定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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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科技成果評價范圍和內容
本辦法所指的科技成果評價主要針對技術開發(fā)類應用技術成果、社會公益類應用技術成果、軟科學研究成果三種類型進行評價。
應用技術成果主要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和促進社會公益事業(yè)而進行的科學研究、技術開發(fā)、后續(xù)試驗和應用推廣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材料、新設計、新產品及技術標準等,包括可以獨立應用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和引進技術、設備的消化、吸收再 創(chuàng)新的成果。應用技術成果又分為技術開發(fā)類應用技術成果和社會公益類應用技術成果。
軟科學研究成果是指為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(xiàn)代化而進行的有關發(fā)展戰(zhàn)略、政策、規(guī)劃、評價、預測、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學與政策理論的研究成果,主要包括軟科學研究報告和著作等。軟科學研究成果應具有創(chuàng)造性,對國民經濟發(fā)展及國家、部門、地區(qū)和行業(yè)的決策和實際工作具有指導意義。
二、科技成果評價的主要內容是:
(一)技術創(chuàng)新程度、技術指標先進程度;
(二)技術難度和復雜程度;
(三)成果重現(xiàn)性和成熟程度;
(四)成果應用價值與效果;
(五)取得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;
(六)進一步推廣的條件和前景;
(七)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意見。
三、科技成果評價程序
科技成果評價可由成果使用方、完成者或項目管理部門(單位)作為委托方提出。對符合評價范圍的,協(xié)會與委托方簽訂 委托評價合同,按照評價程序開展評價工作;對不符合評價范圍的,不接受委托。
科技成果評價按下列程序進行:
(一)委托方向協(xié)會提出成果評價需求。
(二) 協(xié)會收到被評價成果材料后,初步審查評價委托方提交的技術資料,判斷評價委托方提出的評價要求能否實現(xiàn)。
(三) 接受評價委托,與委托方簽訂評價合同,約定有關評價的要求、完成時間和費用等事項。
(四) 確定成果評價專家組。由協(xié)會選聘熟悉行業(yè)領域的專家擔任評價咨詢專家,同一單位的專家不得超過兩人。
(五) 對于需要具備檢測或查新報告才能做出評價結論,但評價委托方又未提供相關報告的,協(xié)會可以要求評價委托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檢測、查新報告。
(六) 專家評價。
(七) 評價專家組在綜合所有咨詢專家評價意見的基礎上,完成綜合評價結論。
(八) 按約定的時間、方式和份數(shù)向評價委托方交付評價報告。